检察院不予逮捕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还会被传吗?
检察院不予逮捕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还会被传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拓展资料: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一)保证金的保证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二)保证人的保证1、保证人的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2、保证人的义务①监督;②报告3、保证人的责任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