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天津积分落户成功后准迁证已经拿到了准迁证请问还需要保持社保在缴状态吗?外地居民收到《准迁证》后,可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天津居民户口登记并打印户口簿。如子女需要办理投靠本人落户,到落户地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关于社保缴纳状态应该不用显示在缴的状况了,关于社保只是在积分的时候起到具有申报的资格和加分的作用。走天津的积分落户政策,年龄、学历、职称等都是积分的因素,下来的直接是天津的正式红印户口,这比集体户口好多了,以后孩子出生就直接是天津的户口了。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