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如果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是不得抵扣的,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计算实例:成本:300万,消费税500*10%=50万,增值税=500*17%=85万,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合计为300万+50万+85万=435万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