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应向公安局举报还是检察院检举?应该向公安局举报,因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