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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如何判定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

法律顾问 2023-02-01 03:06

交通事故中如何判定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一般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当时速超过20km,车重超过55公斤,电池超过24V等国家设定的电动车标准后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必要时可以询问交警来判定。2018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超出这个标准则属于机动车范围。如果对方电动车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条:重量超过55斤,时速大于20公里,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那么该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3、“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4、“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5、“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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