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劳动法是否规定工厂在员工辞职到期那天结清所有工资?
《劳动法》中并没有规定工厂员工辞职到期那天结清所有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辞职那天结清所有工资,如果提前三十天提出了辞职,到期不批、协商不成硬是要拖发工资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要求经济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