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国公民使用双重国籍的这种违法情况,国内法律怎么规定惩罚的?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处罚的问题。根据我国 《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