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有权利开罚单吗?我让协警给开了罚单,但是写的是正式警察名字。怎么办?
协警开罚单是不合法的,执行主体存在问题,无执法和处罚权。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到当地部门进行协调。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协警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协警采集的违法证据,将由正式民警进行审核和调查,确认属实后再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