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中国古代一向允许被害人及其亲属直接向官府起诉。近代有了明确的自诉规定。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1928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只限于初级法院管辖的直接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和告诉乃论的犯罪。1935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则扩大了自诉范围,规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诉,但以有行为能力者为限。”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