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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实在说与法人拟制说有何区别?

法律顾问 2023-02-04 03:06

法人实在说与法人拟制说有何区别?1、含义上的区别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是独立存在的实体。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具有自己的独立意思,可以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法人拟制说,认为必然要有意思能力,因此民事权利主体应以自然人为限,以自然人为准。非自然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权利主体,是因为用法律的力量把它拟制为自然人的结果。2、特性上的区别法人实在说特点是法人本身是社会的生活单位,是社会现实的独立实体;法人虽然与自然人不同,不具有自然肉体的实体基础,所以不一定非得具备自然人具有的一切权利能力;法人的机构不是外部陌生人,而是法人组织的本质部分,并且与法人的关系是一体的关系,而不是代表或代理关系。法人拟制说的特点是在法人与国家关系上,法人的权利能力来自国家的赐予,其私法上的权利能力范围亦受国家的特别限制:即仅限于取得财产;拟制说是维护特权的学说,必然造成法人间的不公和等级化;国家拟制法人的基础不在于社团自身的结构与功能,更不在于团体中的成员。3、代表人物的区别法人实在说的主要代表人物及提出者是法国学者米休 、撒莱叶。法人拟制说盛昌于19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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