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了,那么多领导怎么办?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