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了6年,法院判决担保人只需承担总借款的三分之一!这样判决合理吗?
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分为不同的情况: 1、如果所担保的主合同是有效的,而仅是担保合同无效的: (1)债权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债权人、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的: (1)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