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都是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金吗?
看你的说法,肯定你是想离职,但是又签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你想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根据本人刚刚的实践,给你几点建议作为参考: 1. 对于社保缴纳基数这个问题,国内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缴纳,即以劳动者上个月实际月收入作为基数缴纳。不过即使是违法,劳动局和社保基金管理局目前也没有去管,可能是考虑国内企业负担问题,同时他们也没那么多人手,太多企业都违法了。但是,只要你去社保局主张,社保局会支持你的,准备好劳动合同和工资记录去社保局投诉就行了,一般30天内可以补缴到位。 2. 目前不能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作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暂时不会管社保这块的东西,你以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劳动局也不会支持你。 3. 关于你的培训协议,你主要关注下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公司投入的费用。很多公司很简单的岗前培训也会要求签培训协议,其实这个协议签了也没有用。但是如果公司真的花钱对你进行了很专业的技能培训,比如送你到专业培训机构或请专业机构来公司培训的话,在签了培训协议的前提下,你如果提前离职是应该赔偿的,只是赔偿数额跟投入费用之间的比例不能太离谱。由于没有看到你实际的培训协议,不能给你更多建议。但是培训协议是目前阻止你离职的唯一问题,你可以到劳动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下,免费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