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游行示威还要申请批准吗?向哪个部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游行地公安机关申请;游行途经两市县的,向两地公安机关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