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0年判决书下来等2015年还钱可以吗?2010年判决书下来,如果是原告申请执行的话,2015年还钱是不可以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五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