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县是如何分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率的?增值税:中央财政75%,省级财政5%,市级财政,13.75%,区级财政6.25%。企业所得税:中央财政60%,省级8%,市级22%,区级财政10%。中央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