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再审申诉立案被驳回,是否可以向省级法院申诉立案? 依据是什么?我的再审申诉立案被驳回是可以向省级法院申诉立案的。我国《民事诉讼法》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