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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顾问 2023-02-18 03:06

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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