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的余额,只能用来在支持医保的地方消费使用,并不能直接转到银行卡上,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金额。
社保卡内的医保账户资金不支持转账到银行卡,医疗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健康体检及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还可用于参保人及其亲属,缴纳基本医保费。目前,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提现的只有北京、天津等少数地区,大部分地区是无法提现的。
以北京为例,本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和医保存折在北京银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并将该银行卡关联医保存折,这样每月划入医保存折的资金就会自动划入到银行卡中,不用本人再去支取。当然,也可以本人拿着医保存折直接在银行柜台办理支取。
至于不能提现的城市,就只有参保人出国定居或者死亡时,才有可能将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出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