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订立的公证遗嘱的话,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此时遗嘱要生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公证手续,不然的话公证遗嘱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必须要给遗嘱办理公证。只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效力等级是,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得以公证方式撤销或变更。关于遗嘱还有几点值得注意,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只得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当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自动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如下: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