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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 2023-01-16 18:22

1、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工程施工记录和工程质量资料齐全完整。
4、参加工程施工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检查,并应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规程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齐全,频率符合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实行了见证取样和送检。
7、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9、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符合本标准及本标准配套使用的专业工程验收(检验)标准的规定。
1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
以上就是律师对“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问题解答,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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