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需要上户口,需要经过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操作程序:
(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二)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三)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抱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上了户口的收养孩子随养父母迁户口,这属于亲属投靠落户的情形; 亲属投靠情形: 1) 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 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 (2)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 (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 (3) 身份证、结婚证; (4) 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门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 : 派出所户籍室。
以上就是关于抱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上户口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