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上诉期间要带手铐脚链吗?死刑犯上诉期间要带手铐脚链吗死刑犯上诉期间要带手铐脚链。《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规定:第十七条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