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结束驾驶员是否还能够继续驾驶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结束驾驶员是否还能够继续驾驶车辆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驾驶证在没有被扣留的情况下是可以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第三十六条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