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申请增加曾用名的申请书的正确格式?一份申请增加曾用名的申请书的正确格式格式如下:申请书部门:本人xxx(身份证号:***************)曾经使用过xxx作为名字,故在档案上的名称为xxx,现申请在相关档案中添加该情况说明。恳请批准为感。此致敬礼签名,日期。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