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出发票第一联的发票联丢失了怎么办?已开出发票第一联的发票联丢失了怎么办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已开具,第一联丢失,复印其他联次,用来入账。先在当地的日报或是晚报办理登报遗失,然后到税务局不是丢失登记。税务局作出处罚后,在根据其他联次的复印件等当月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复印件交财务入账。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