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了个保密协议,当时保密协议公司定的是工资中一部分当做保密费,但是工资也没有相应?我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了个保密协议,当时保密协议公司定的是工资中一部分当做保密费,但是工资也没有相应一、员工保密协议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只要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具体要看这份“保密协议”内有否“竞业限制”的内容,就是在2年内不得到同行企业工作的约定。1、如果没有,只是对在职期间公司机密保密的话,保密费不是一定要支付的,如果约定含在工资里了,那就说明公司已经支付了。2、如果含有“竞业限制”内容,这个保密费即补偿金是应该在离职后按月支付的,如果公司不支付这部分费用,你也不用履行竞业回避的义务。3、如果保密协议中涉及到竞业限制条款,由于单位通常不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条款很可能无效,但其他相关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二、至于所称的保密费直接在工资中体现,要看保密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如果单位没有明确另行支付保密费,你可能无权要求单位就保密费予以相应赔偿。保密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并不需要必须支付保密费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