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笔录吗??当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笔录吗?当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笔录,但必须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支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