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怎么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从上述法律来看,当事人和解程序应满足以下条件:1、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只有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且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才符合和解的条件。这里的“自愿和解”是指被害人不受外力的干扰,在谅解犯罪疑人、被告人的基础上,出于自己的意愿,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2、应当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在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即使被告人自愿认罪,也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