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半年时间已经超过了,申请申诉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如果你能找到第二百条中上述四种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申请再审。以上就是对于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半年时间已经超过了,申请申诉有时间限制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