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负不负责任

法律顾问 2023-02-27 03:06

负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五)、不准右侧超车;(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