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一、情况分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 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二、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公司股东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呢?《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是关于A,B两家公司法人是父子关系。父亲公司破产,儿子接收却签订不承担父亲公司债务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