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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是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 2023-03-04 03:06

开庭公告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公开审理的,需要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另外,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管是否公开审理,判决都需要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开庭公告是什么意思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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