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庭让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受害人赔偿款。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那么,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庭让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受害人赔偿款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