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将证据在开庭前就提供给被告,有没有法律规定开庭前必须将证据提交给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没有法律规定开庭前必须将证据提交给被告,但是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以上内容是律师整理的关于我不想将证据在开庭前就提供给被告,有没有法律规定开庭前必须将证据提交给被告的解答,供大家参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