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公章办理流程如下:
1、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2、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3、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户公章丢了怎么补办
在你们的公章丢了之后,由法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到公安窗口查询一下公章的编码,然后进行登报遗失申明,再补备案: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身份证;3、经办人身份证;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如地区级报纸浙中新报、等)。二、旧公章换刻新公章: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5、旧公章。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个体户公章怎么办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