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
查封的标准:
1、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让给子女,属于免费赠与合同有效;
2、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因财产变更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与子女的赠与合同,可以查封;
3、如果财产有抵押权,并且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那么查封房产的期限?
查封房屋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在法院查封期间,经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可以解除查封,经被执行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解除查封。综上所述,法院可以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您清楚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