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去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具,同时携带有关材料,如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村委证明等,且需要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就会开具。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或者可以委托他人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代开。办理的具体事宜可以先打电话到当地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那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2、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3、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4、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5、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6、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办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