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是因为工伤的认定一般比较困难,要求和限制条件比较多,一般要求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以及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并且需要排除第三人损害以及自己故意的原因。除此之外,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视同工伤,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的认定一般比较复杂和困难,所以有些公司并不怕打官司。
请问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