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迁到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 2023-03-16 03:06

集体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那么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如下: 1、内地户口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父母; 4、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规定应先行并户,因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5、迁回农村的户口性质不变还是非农业户口,除非乡镇同意接收为农业户口的出证明才能改变户口性质。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签到集体户口的相关办理手续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