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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一定要本人写吗

法律顾问 2023-03-16 03:06

不是,由受害人一方出具签字才有效。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写明以下内容的谅解书,对当事人才有利:1、写清楚因为什么事件、谁对谁表示谅解;2、明确表达谅解的意思,不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3、如果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或者退赃退赔,需要在谅解书中写清;4、需要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签字、加盖手印。
谅解书一定要原件吗?
1、刑事案件受害人表示谅解的,出具谅解书即可,由受害人一方自己书写即可。大致内容包括何时因何事发生纠纷,导致受害人轻伤,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受害人一方对于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具体在百度搜下谅解书的格式内容)。
2、由于谅解的前提是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因此需要拟定赔偿协议,并在赔偿款到位后再出具谅解书,避免赔偿款由法院保管所带来的后续不便。
综上所述,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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