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质权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3-03-16 03:06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1、区别如下: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都是以拍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拍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伟权事先就与拍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句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署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且备法律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署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综上所述是律师对质权这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