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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23-01-16 20:48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处理方式流程如下: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那么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呢?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交通董事罪!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就是关于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该怎么做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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