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如何判断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情的,及夫妻双方借贷时明确约定此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