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没有钱还跑路了要怎样办
债权债务
2020-08-1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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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钱
跑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被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欠债人没有钱还,跑路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