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间借贷必须出庭吗

债权债务 2020-08-13 22:10 标签: 民间 借贷 出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
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所以民间借贷签协议是很有必要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