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没有经过我本人同意,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有风险么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他人身份证领取信用卡的,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
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建议您及时去银行注销对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建议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