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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要拘留

债权债务 2020-08-16 01:03 标签: 借款人 逃跑 担保人 无力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从该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
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后,作为担保人,
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承担替借款人偿还债务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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