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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债权债务 2020-08-16 17:30 标签: 分居 产生 债务 承担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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