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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 2020-08-16 23:41 标签: 能够 申报 债权 满足 条件

能够申报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所以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必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而且债权必须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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